伊莲恩elaine

凹凸半退坑为了喜欢的角色和CP留下,食物语被强行卸载了其实今年暑假就被卸载了,目前主混PM,光吹,PM我只磕智光和瞬遥,望光其实也行(被打),请自行避雷也不要在我的评论区辱骂小瞬,我也很喜欢他

亲爱的同桌(男生视角)

         “我叫萧书闻,25岁一名高中教师”我所交教的学科是历史,其实我并不太擅长文科,当老师也只是因为要等一个不归人罢了。

       “温以笙,我的爱人。”

        我们在初一的时候就做了同桌,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总是远离人群,因为他们都太吵了,但温以笙不同,她安静且美好。初见时我只是觉得她是一个长的很美,但是很不好接近的人,但这也正好符合了我的心意。我们意外的相处的很好,我比较随和她温柔细心。我开始在意她,会装作不经意的瞥向她那里,她时常拿着书圆润的手指划过纸张,不知道在读些什么。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一天下午我揉了揉因为长时间看书而酸涩的眼睛像往常一样往她那边瞥了一眼。夕阳将云彩染成彩色,在这艳丽的色彩中,温以笙仿佛一点高光那么特别特别,我沉寂已久的心脏为她跳动起来我想我当时一定脸红了。我们的家很近于是我用了一个非常拙劣的借口开始每天和她一起回家上学。

        “你一个女孩子自己上下学不太安全吧我们两个家离得很近,明天要不要一起上下学?”

        她答应了,我有些激动,但还是强装着镇定。她似乎很喜欢夕阳,在放学的时候,她总会看着天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很好看。我们平时走路的时候很少说话,一般都只是安静的并排在田间的小路上走着,或者是背英语单词。直到某一天,我递给了她一封信。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封告白信,我甚至特意去跑了我们家附近所有的超市,只为选到一款最漂亮的信封和信纸,我用了自己最用的笔仙是拿自动笔写了一遍草稿拿出我最好看的字体写了那一封信。我在落款没有写上我的名字,反而是写上了同桌。但我知道,即使我在落款处,什么也没有写,她也能认出那是我的字体。

        我们在一起了,这是我活了十多年,第一次做了一件家长眼中叛逆的事情。我们像所有早恋的学生一样,瞒着所有人做一些亲密的动作,以此来获得内心中的满族,当然只牵过手。

       在别人眼里我们只是两个不合群的人,在给对方讲解题目,实际上课桌下面是两只交缠着的手,暧昧的气息,在我们周围环绕,臧,其他组合,在外面,我们的世界只剩下彼此 。她的头发很柔顺,很香,在我给她讲题的时候一靠近她,我就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香味,有时她的头发拍到我的脸上,香味就更加浓郁了发丝搭在我的脸上,有些痒痒的。我喜欢牵着她的手,她的手又小又软,牵起来很舒服,在回家的时候,我们会牵着彼此的手,慢慢的走回去,一边聊天一边畅想着未来。

        其实她的成绩不差,但要进奥数班实在有些费劲他的文科都很优秀但理科大多数都比较平庸。我也劝过她“只要能上一个高中就行,要不然我也去普通班好了奥数班和普通班其实都差不多。”但我们心里都清楚奥数班和普通班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她开始发了疯一样的努力,不管是上课还是课间她都在学习,甚至回家的路上都拿着一本书。看到她这样,我也下定决心,一定要帮她。于是我下课给她讲题,回家以后给她打视频补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成功了,我们又在一个班。因为成绩优异,老师总是会包容一点我们的小任性于是我向老师申请只跟她做同桌,原因是我跟别人坐不惯。其实我的理由很没有说服力,但当时的班主任还是同意了。于是我们两个就顺理成章的继续做同桌了,那个小傻瓜还不知道这个事情,一直以为是老天爷眷顾了我们。

        我们像以前一样散步学习聊天,一切都很美好,我们约定了要考同一所大学。可是一个人的出现毁了这一切,那个丑陋的男人拿着刀捅了我四刀,温以笙替我挡了几刀,没有抢救过来。我至今还记得她那小小的身躯,替我扛了好几刀,最后倒在血泊之中血染红了她的裙子。那红色在一片蓝色之中显得格外刺眼,我想要抓住她的手,可最终也失去了意识。再睁眼就是在医院了,我立刻坐起来看向四周,没有她。医生和我的父母以及温以笙的父母都在,他们一看到我起来都跑过来。我抓着温以笙父亲的手问:“温叔叔,以笙呢?”我感觉我的声音都在颤抖,我迫切的希望面前的男人能够对我说出她还在这三个字,可现实是残酷的。温叔叔他低下了头说了一句“书闻,节哀吧”我仿佛晴天霹雳,我松开了自己的手。温叔叔的袖子上已经满是褶皱,那是被我抓的,于阿姨(温以笙母亲)在脸上全都是眼泪我的母亲正抱着她,我的父亲总是站在一旁,脸色看起来也不太好。我感觉呼吸困难,周围仿佛都在摇摆,我倒了下去,好像有人在呼唤我。

        “书闻!”“儿子一醒醒看看妈妈啊!”

         ‘好吵’

         出院以后我直接回了学校,我向老师申请,以后再也不会有同桌,就这样一个人坐了三年。少了她以后不管怎么样都不习惯,我拼命的学习,麻痹自己,我考上了那所大学——一个人。在选专业的时候,我没有选自己擅长的理科,而是选了历史教育专业,读了研以后回了老家教书。就在我的母校那所让我失去她的高中。我教了许多届的学生我曾尝试过在那些人中寻找她的身影,可我心里很清楚,她们都不是我的温以笙。过了30的年纪以后,家里开始催婚,我一直都是应付了事,直到我34岁那年,母亲和父亲给我开了一个会。她问我“你心里是不是还装着以笙那孩子?”我没有想到他会问的这么直接浪浪浪神仙后坚定地回答“对。”并且表示自己可能再也不会喜欢上别人了。从那以后,我的父母再也没催过我的婚。

       我教了40多年的书,一直干到退休。我生病了,我知道我活不长了,我拿出当年温以笙弟弟温雨竺给我的信,那是一封没有来得及送出去的信。信封的表面已经有一些泛黄,但不难看出信封的主人一定跑遍了很多地方,才找到这样子的款式。

        五十五年前

         “书闻哥,这是我姐留给你的。”小男孩的脸上还带着泪痕,眼睛哭得通红,却还是假装坚强,装作一点也不在意的样子。

        当时的我小心翼翼的拆开了那封信,生怕会弄坏它。是她的字体又小又圆,一个个的跟个小汤圆似的。

       亲爱的同桌:

        萧书闻,你知道吗?第一次见到你,我心里的小说男主有了脸。你是如此的优秀,远离人群如同月亮般冷寂。我常常会偷偷看着你,我觉得你长的真真的很帅,我特别喜欢你的手和字,喜欢你修长的手握着笔,在纸上写下一个个秀气的字。仿佛你不是在算题,而是在拨弄我的心弦,我希望能跟你一直走下去。 

                                                                    你的同桌

        泪水滴在信纸上,将纸上的字变得模糊不堪,在得知她死的时候,我没有哭,在看她他倒在血珀里的时候,我没有哭,在她的葬礼上,我也没有哭。可是这一刻,我真的忍不住了,悲伤从内心深处爆发出来,眼泪不受控制的往下掉,我感觉那天天很压抑。

        从回忆中脱离出来,我发现我又哭了,真奇怪,我明明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呼吸似乎越来越困难了,仿佛我是一个溺水的人,不久以后,我的灵魂脱离了身体。恍惚中,我看见了温以笙,她站在我的对面喊着我的名字:“萧书闻。”她依旧是那15岁的少女模样穿着校服血迹还是那么的刺眼,我颤抖着抚摸着那些血迹。温以笙握住了我的手,一瞬间,我似乎也变回了那个15的少年。她微笑着,我也露出了一个如释负重的笑容,我们牵着彼此的手,走向远方。

       








                               —全文完—

           





这是上一篇文的链接哦,是女生视角的。

       https://qiyue84428.lofter.com/post/4b831ca7_2b55245b5

刚刚测了一下,这两个小朋友的CP名,哈哈^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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